聚丙烯酰胺(PAM)是由丙烯酰胺(AM)單體經自在基引發聚合而成的水溶性線性高分子聚合物,它能夠適用于各種污水的處置,能處置城市電鍍、印染、油脂廠的廢水、酒精、味精、制糖、肉類制品廠的廢水,以及城市污水處置等,由于具有良好的絮凝性,是污水處置必不可少的藥劑,號稱“百業助劑”。不少用戶都有一個問題,聚丙烯酰胺pam處置過污水后產生的續團能否有污染,能停止再應用不能,在這里我們做一個解答。
聚丙烯酰胺的運用,國標已有規則,但這個規范是比擬寬松的,任何一種聚丙烯酰胺都能達標。我們也曾經用聚丙烯酰胺做過小白鼠實驗,實驗很勝利,對老鼠和狗停止了一次口服和兩年連續口服實驗,結果標明,即便飼喂5-10%濃度的高聚物也未發現有任何影響。聚丙烯酰胺中殘留丙烯酰胺量控制在0.05%以下并控制用量時,處置后水中的含量將低于0.25ug/L,契合大多數國度的飲用水規范。因而聚丙烯酰胺處置污水后的廢物是沒有毒性的,這個大家能夠放心,各國衛生部門均有規則聚丙烯酰胺工業產品中殘留的丙烯酰胺含量,普通為0.5%---0.05%。聚丙烯酰胺用于工業和城市污水的凈化處置方面時,普通允許丙烯酰胺含量0.2%以下。
以目前的國內的消費工藝,絕大局部都能到達這一請求。在廢水的處置、污泥脫水等范疇里的應用,工作人員沒有必要擔憂PAM的毒性(殘單體)對人體的傷害。
我國應用聚丙烯酰胺類有機產品作水處置劑,將會隨水質性缺水的范圍擴展、國民對飲用水請求的進步而逐漸擴展。如某供水公司97年與99年相比,用量已增約8倍,運用水廠從一家增加至6家。運用范圍有混凝、助凝、助濾。據引見,在過濾前投加聚丙酰胺0.015到0.05mg/L可增濾周,進步產生才能10-到16%,但在增加濾周時,水頭損失亦同時增加,反沖時間和強度亦要相應增加。